商丘集體土地徵地補償有何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8.29K

河南省商丘依法對農民的集體所有建設土地進行徵收,用於公共利益的建設。農民土地被徵收後會獲得徵地補償。那麼,在商丘集體土地徵地補償中,是怎樣給與補償的呢?商丘集體土地徵地補償依照那些標準執行?小面來看看小編為大家所收集到的相關資料。

商丘集體土地徵地補償有何標準?

徵地補償新標準2017

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着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一、徵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所以,商丘集體土地徵地補償按照市所制定的補償安置方案標準執行。另外在補償中需要注意土地產值,以及所規定的補償是否能夠保持了賠償前的生活水平,要做到程序合法,補償到位,切實維護人民羣眾合法利益。若有其他問題需要解答,請諮詢本站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