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玉蟾街道農村拆遷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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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縣玉蟾街道農村拆遷賠償標準

瀘縣玉蟾街道農村拆遷賠償標準

(瀘市府發〔2001〕29號)文件

瀘市府發〔2001〕2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瀘州市徵地補償安置實施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年三月三日

瀘州市徵地補償安置實施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川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00〕385號文批覆的《瀘州市徵地補償安置標準》(瀘市府發〔2000〕3號),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對徵用農村集體土地的徵地補償制定以下實施辦法。

一、在我市納溪區、江陽區、龍馬潭區行政區域內徵用農村集體土地按本辦法規定執行,瀘縣 、合江縣在本辦法基礎上可下調10%執行,古藺縣、敍永縣在本辦法基礎上可下調20%執行。

二、年產值:

糧食隊按每年每畝1050元,專業蔬菜隊按每年每畝1200元執行。

三、徵地補償: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耕地被全部徵用的,徵地補償按以下規定執行:

1、按合作社的實際面積和地類計算補償費用。

2、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安置單位用於土地被徵用後人員的安置。

3、按法律規定的低倍計算,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之和人平不足12000元的,按每人12000元計發,人平超過  12000元的,照實計發。輪換工減半計發。

4、被徵地合作社的人口以徵地方案公告之日在籍的常住農業人口(含現役義務兵,現在勞改、勞教人員,在校生)為準。徵地方案公告之日起至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按有關規定可在被徵地合作社入户的,享受安置。徵地前非法定婚姻或撫養(贍養)關係遷入且無農村承包地的人員及空掛户口人員,不予安置,只辦理農轉非手續。

5、被徵地合作社提出書面人員安置費分配方案,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執行。

6、如因工程建設需要等原因,人員安置費尚未兑現而土地被提前使用的,根據使用期限按本辦法規定發給青苗補償費,補償標準按年產值規定執行。

7、農轉非人員享受城鎮居民的一切待遇。?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耕地未被全部徵用的合作社,按以下規定執行:

1、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法律規定標準計算。

2、徵地後糧食隊人均耕地在0.4畝以下,專業蔬菜隊人均耕地在0.3畝以下的,按被徵用 的耕地數量除以被徵用前平均每個勞動力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農轉非人數,每名農轉非人員的安置費按12000元計發,並相應核減人均佔有的安置補助費。

3、徵地後,被徵地單位需對剩餘土地進行調整的,按徵用土地面積每畝100元計算土地調整費。

四、房屋拆遷安置:

(一)徵地範圍內被拆遷的房屋按川府函〔2000〕385號文件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註銷產權 。?

(二)土地被全部徵用的合作社實行統一建房安置,安置辦法如下:

1、安置對象為徵地方案公告之日在籍的常住農業人口(含現役義務兵,現在勞改、勞教人員 ,在校生),和以前因徵地農轉非且沒有享受房屋安置,住房在被徵地範圍內的人員。徵地方案公告後至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按 有關規定可在被徵地合作社入户的,享受房屋安置。徵地前非法定婚姻或撫養(贍養)關係遷入且無農村承包地的人員及空掛户口人員,不享受新建住房安置。

2、安置以户為單位,原則上一户只能享受一套住房。

3、享受房屋安置的人員,每人可按川府函〔2000〕385號文件規定的甲級磚混結構的房屋補償標準購買30平方米的新房。超出面積部分按商品房價格購買。

4、孤兒、五保户每人可按前款規定的標準,購買35平方米的新房。

5、舊房無自來水、天然氣的,補水、氣實際安裝造價的50%。

6、房屋需要提前拆遷的應發給搬遷過渡費。搬遷過渡費從拆遷之日起至通知搬入新居之日止,按每人每月60元計發。

7、家有70歲以上的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經居委會(籌備組)提供證明,安置新房時,可在樓層方面適當照顧。

8、正式安置前十天,由徵地單位通知被安置户,按規定時間、地點集中,參加在公證機關監督下的確定各户樓號、單元號、樓層號、住房號的一次性抽籤。

9、被徵地範圍內的常住人口按以下規定執行:

(1)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前,被徵地社員與城市居民結婚,夫妻長期居住 在被徵地合作社,經單位證明或街道證明未分住房,也未參加集資建房,居民及未成年子女每人可按440元/m2優惠購買30平方米的住房。

(2)原徵地農轉非人員在農轉非前與城市居民結婚,夫妻長期居住在被徵地合作社,城市居民經單位或街道證明未分住房,也未參加集資建房,城市居民及未成年子女可按440元/m2優惠購買30平方米的住房。

(3)原徵地農轉非人員農轉非後出生的未成年子女,户口不在被徵地合作社,每人可按440元/m2優惠購買30平方米的住房。

(4)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前,參加工作或其他原因户口遷出被徵地合作社成為城市居民,長期居住在被徵地合作社,經單位或街道辦事處證明未分住房,也未參加集資 建房,每人可按440元/m2優惠購買30平方米的住房。

(5)户口不在被徵地合作社,以繼承、贈與或其他方式在被徵地合作社範圍內有房屋產權的,以及集體所有的房屋按川府函〔2000〕385號文件規定進行補償,註銷產權,不再進行房屋安置。

11、安置房應包含以下基本設施:

鋁合金窗,進户防盜門,室內木門,水磨石地面,鋼化仿瓷塗料抹壁,衞生間、廚房地磚, 衞生間1.8米的牆磚,廚房1.5米的牆磚。

五、徵用土地依法補償安置後,當事人拒不搬遷的,由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搬遷,逾期不搬遷的,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實行強制搬遷。對逾期不領取各項補償費用的,由當地土地主管部門將其補償費用專户儲存,並視為補償資金已到位。

六、國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的重點建設項目對徵地補償安置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瀘州市國土局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市、縣(區)人民政府有關征地補償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以上就是關於瀘縣玉蟾街道農村拆遷賠償標準的具體內容,該內容主要從農民的年產值、徵地補償、房屋拆遷安置等幾個方面作了詳細的規定,該文件在國家土地管理法的基礎上主要結合了當地的經濟和人口等因素,更符合當地的經濟發展趨勢。想要了解更多關於農村拆遷補償的問題,歡迎登陸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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