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助與補償標準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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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為了城鄉的統籌發展,政府對許多地方的房屋進行拆遷和徵收,同時也會給相應的當事人一定的補助與補償。那麼,山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助與補償的規定是怎樣的?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山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助與補償標準暫行辦法》供大家瞭解。

山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助與補償標準暫行辦法

山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助與補償標準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補助行為,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山西省城市房屋拆遷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對城市房屋拆遷搬遷補助、臨時安置補助(過渡期)和經營性用房停產、停業補償,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支付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以被拆遷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權屬檔案記載的建築面積為依據計算。

第四條 被拆遷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一次性支付6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實行回遷安置的,按協議約定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第五條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支付給房屋承租人。

第六條 拆遷住宅房屋,一次性支付搬遷補助費的標準為:

(一)設區的市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下同)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遷補助費200一300元;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超過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支付搬遷補助費7一10元。

(二)縣(市)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遷補助費150一200元;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超過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支付搬遷補助費5一7元。

(三)建制鎮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遷補助費90一200元;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超過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支付搬遷補助費3一5元。

第七條 拆遷非住宅房屋,一次性支付搬遷補助費的標準為:

(一)設區的市商業營業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5一20元,生產用房每平方米支付20一25元,辦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一12元,倉儲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5一20元。

(二)縣(市)商業營業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一15元,生產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5一20元,辦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7一10元,倉儲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一15元。

(三)建制鎮商業營業用房每平方米支付7一10元,生產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一15元,辦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5一7元,倉儲用房每平方米支付7一10元。

第八條 實行貨幣補償和現房產權調換的,按照本辦法第 六條和第 七條規定支付搬遷補助費;實行期房產權調換的,按照本辦法第 六條和第七條規定支付兩次搬遷補助費。

第九條 被拆遷人自行過渡的,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過渡費)的標準為:

(一)設區的市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120一200元;超過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月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4一6元。

(二)縣(市)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90一150元;超過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月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3一4元。

(三)建制鎮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60一100元;超過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月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2一4元。

第十條拆遷經營性、生產型非住宅房屋或者拆遷許可證頒發前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住宅房屋,拆遷人應當根據被拆遷人在拆遷公告發布的上一年度納税情況給予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包括工資補償和經營補償兩部分。經營補償金額按照實際納税額計算;沒有納税的,不予補償。拆遷公告發布前,雖已獲取營業執照,尚無納税行為的不予補償;拆遷公告發布前,已停產、停業的,不予補償。

第十一條 拆遷經營性非住宅房屋,造成停業的,補償標準為:工資補償應當根據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用工合同在冊(在崗)人員,按本企業上一年度人均月工資標準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經營補償根據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税情況給予一次性補償。造成全部停業的,補償期限不超過6個月;造成部分停業的,補償期限不超過3個月。

第十二條 拆遷生產型工業企業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的,補償標準為:工資補償應當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的被拆遷單位在冊(在崗、繳納勞動保險)的人員名冊,按本企業上一年度人均月工資標準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經營補償根據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税額給予一次性補償。造成全部停產的,補償期限不超過6個月;造成部分停產的,補償期限不超過3個月;非正常生產的企業,工資補償按前款規定標準的一半補償,期限不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拆遷許可證頒發前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住宅房屋,補償標準為:工資補償根據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用工合同的在冊(在崗)人員,按本企業上一年度人均月工資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償;未簽訂勞動用工合同的不予補償。經營補償根據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税額給予一次性補償;未納税的不予補償。造成全部停業的,補償期限不超過6個月;造成部分停業的,補償期限不超過3個月。

第十四條 拆遷出租的非住宅房屋,已簽訂租賃合同的,並在被拆遷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和承租人的補償標準為:

(一)根據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給予被拆遷人3個月的一次性經濟補償。

(二)根據本辦法第 七條、第 十條、第 十一條、第 十二條規定的補償標準,給予承租人經濟補償。

未簽訂租賃合同或者租賃合同未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不予補償。

第十五條城市房屋拆遷補助與補償的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組織建設(房地產)、物價、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小編為廣大朋友整理的《山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助與補償標準暫行辦法》的全部內容,包括可以得到拆遷補助的情況、補償的種類及標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自家的房屋被拆遷了,大家可以根據這個標準向拆遷房索要相應的補助與補償,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對於惡意取得拆遷補償的人,他的請求將會不被法律所保護。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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