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期間房屋糾紛怎麼投訴糾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一、拆遷期間房屋糾紛怎麼投訴糾紛?
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房屋徵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投訴。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徵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徵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
二、拆遷期間被拆遷户拒不配合怎麼辦?
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拆:
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
3、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
三、房屋拆遷必須遵守哪些流程?
1、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2、拆遷管理部門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
4、發佈《拆遷通告》;
5、選擇確定評估機構;
6、入户調查;
7、評估結果公示;
8、出具並送達評估報告;
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0、發放、領取補償款;
11、拆除房屋。
四、怎麼避免房屋拆遷糾紛?
1、堅持動拆遷政策的公開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要加強對動遷人員的管理,提高業務素質。
3、政府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房屋拆遷工作。
4、充分發揮政府管理監督和司法監督職能作用。
五、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被拆遷房屋的建築面積;
2、貨幣補償的金額;
3、補償的方式;
4、搬遷的時間;
5、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房屋拆遷期間發生的糾紛是多方面的,具體怎麼解決不能一概而論,比如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糾紛,當事人肯定不能向政府部門投訴,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處理。房屋拆遷有詳細的操作流程,相關的拆遷政策,各地政府都會提前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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