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賈敬龍 - 不滿土地補貼尋仇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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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賈敬龍?不滿土地補貼尋仇致死

12月4日,遼寧瀋陽遼中區的一名吳姓村民在持刀殺害村會計夫婦後,捅傷村主任,並將兩家房屋燒燬。

隨後行兇村民自殺,作案動機疑涉土地補貼。

據瞭解,死者吳_英和陳_是夫妻。

吳_英今年已經70歲,一直擔任村會計,與行兇者吳_喜平時並無矛盾。

而此次事件中的傷者任__,則是達子營村主任。

吳_喜今年約50歲,職業為廚師,平時主要在農村承接紅白喜事。

事發當日上午,吳_喜持刀將村會計吳_英夫婦殺害後,點燃房屋,轉頭去找村主任任__,將其捅傷後,又將任__房屋點燃。

上述吳姓村民稱,事發系因吳_喜將自家土地轉租,而村裏將今年的土地補貼發放給了承租人,引發吳_喜不滿。

“每年一千塊錢的樣子,他就為了這個錢。

”行兇後,吳_喜在村主任任__家卧室內自殺,屍體在救火中被發現。

這是繼賈敬龍案之後的又一起因徵地拆遷補償糾紛引發的悲劇。

案件起因結果殊途同歸,倘若上述案件中吳__喜沒有自殺,迎接他的也將是法律的嚴懲。

賈敬龍因拆遷補償不滿而殺人,吳_喜因徵地補償不滿而殺人,相對於生命,補償的高低不值一提,但犯罪人卻因此賠上了性命,可憐!可怨!

可憐之處在於犯罪人因法治意識的欠缺而枉送了卿卿性命。

在依法治國的今天,一切社會行為都受法律約束和調整。

極端的解決方式不但解決不了問題,還會讓問題嚴重擴大化,而依靠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最為直接的方式。

這就需要深化每個人的法治意識,形成系統的法律文化,用法律來支撐社會體系。

讓人們達到遇到問題時能條件反射般想到法律維權的水平,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類似於賈敬龍、吳_喜案件的發生。

而可怨之處卻在於訴訟渠道的不通暢以及政要人物涉及利益時候的打壓。

賈敬龍、吳_喜或許也想過利用法律手段,可一想到強大的公權力也就望而怯步了。

中國曆來就有“民不與官鬥”的思想意識。

個人無從抗衡整個政治系統,從而導致了極端的個人行為,如果不加以制止,將會延伸成羣體的暴力活動,後果不堪設想。

政治體系的健全和政要人物價值觀的端正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針對徵地拆遷問題,拆遷户訴訟渠道的堵塞在於政府和百姓之間的溝通協調不到位,建立起全面的溝通協調機制有利於政府人員瞭解基層的實際情況,也有利於增進百姓對政府的信任感,進而保證拆遷户的訴求得到回饋。

在平等的基礎上溝通協商,這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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