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產糾紛案如何起訴
一、徵地拆遷房產糾紛案如何起訴?
1、準備好行政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拆遷房產糾紛案的行政訴訟狀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拆遷房產糾紛案立案後延期開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應當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且無法及時作出決定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四、拆遷房產糾紛案立案後原告有哪些義務?
1、按時參加訴訟的;
2、提交人民法院需要的訴訟材料;
3、依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他人利益。
4、遵守法庭紀律秩序,服從法庭指揮。
5、依法履行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中的義務。
五、拆遷房產糾紛案立案後證人出庭作證的流程有哪些?
1、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2、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3、查明到庭證人身份;
4、法庭向證人交代權利義務;
5、證人保證如實作證;
6、證人陳述作證;
7、交叉詢問質證;
8、法庭補充詢問;
9、證人退庭。
徵地拆遷房產糾紛案的起訴流程有嚴格的法律依據,徵地拆遷糾紛是需要當事人主動到法院起訴的。不過在起訴之前也可以先向徵地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根據造成拆遷糾紛的具體原因也可以和徵地主管部門協商處理,起訴處理徵地拆遷糾紛會產生訴訟費及其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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