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力闢謠!拆遷補償需要納税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5W

納税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因為税收收入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所有公民都不履行納税義務,國家就沒有了税收和主要的財政收入。國家機器也就無法正常運轉。

實力闢謠!拆遷補償需要納税嗎?

最近,有的用户就會諮詢説,拆遷補償款還需要納税嗎?那麼這件事到底是空穴來風還是事實就是如此,今天就為大家來解答。

一、房屋拆遷補償款是否要納税?

拆遷補償費是指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户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户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被拆遷人除了應得的房屋補償費以外,還可得到:搬家補償費;設備遷移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那麼房屋拆遷補償款究竟是否需要納税呢?按照《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05〕45)規定,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繳個人所得税

被拆遷單位和個人因拆遷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補助費或補償安置的房屋,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均應徵收營業税:

1、被拆遷單位和個人取得政府財政部門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補助費,暫免徵收營業税。

2、被拆遷個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遷,所取得的補償費或拆遷過程中發生的房屋等面積產權調換,暫免徵收營業税。

二、企業搬遷需要交納税嗎?

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税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09]118號)的規定,對因政府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性原因,企業需要整體搬遷(包括部分搬遷或部分拆除)或處置相關資產而按規定標準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或處置相關資產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過市場(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税處理:

(一)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後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准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後的餘額,計入企業應納税所得額。

(二)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餘價值和處置費用後的餘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税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税。

(三)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税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税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所以,關於拆遷補償的有關納税的問題就為大家解釋到這裏。城鎮房屋拆遷是不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税的,但是,只要有納税的地方,我們就要承擔起我們作為公民的納税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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