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形式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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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形式有什麼?

農村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形式有什麼?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

(2)農村房屋產權人轉讓、出租房產時,連帶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

(3)鄉村企業的兼併、改制過程中涉及集體土地轉讓、出租;

(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聯營等形式新辦企業;

(5)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合作的方式開發項目;

(6)經徵用、補辦為國有土地並輸轉讓、出租;

(7)由於企業破產清算債權債務因素,經司法裁定發生流轉。推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有利於農村經濟改革的深化,有利於農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

集體建設用地是指鄉(鎮)村建設用地,鄉(鎮)村建設用地是指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個人投資或集資,進行各項非農業建設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鄉(鎮)村公益事業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以及農村居民住宅用地。

二、農村土地轉讓形式有什麼?

土地轉讓有兩種方式:一是土地所有人將土地所有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情況下,土地轉讓指承包人自找對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發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為。

1、土地所有人將土地所有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有償的是買賣,無償的是贈與或遺贈。但是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受讓人僅對土地享有使用權,而所有權仍屬於國家或集體。

2、在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情況下,土地轉讓指承包人自找對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發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為。轉讓的合同內容雖無改變,但是變更了承包人,終結了原承包人與發包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確立了受讓人與發包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時,承包方與第三者應訂立書面協議。

農村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形式有很多種,土地所有人將土地所有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的情況;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由承包人自己找土地轉讓的對象,由第三人代替承包人與發包人簽訂合同的情況,是土地轉讓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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