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糾紛可以請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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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糾紛可以請律師嗎?

一、拆遷糾紛可以請律師嗎

遇到拆遷糾紛是可以請律師的;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六十二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二、房子拆遷該怎麼賠償

1、房屋補償費

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

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户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

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户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

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三、遭遇拆遷糾紛該怎麼解決

1、行政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2、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3、行政訴訟

當事人的房屋拆遷糾紛對行政裁決不滿的,可以進行行政訴訟。但是行政訴訟有個前置的條件,行政裁決後對其裁決結果不滿意的,可進行行政複議,對複議不滿意的可依法進行行政訴訟。

4、補償協調裁決

是指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這是國家為減少、解決徵地糾紛而推行的制度。

拆遷糾紛發生之後是可以請一位比較專業的律師為自己代理,律師一般就會從調查取證、以及還有製作拆遷損失報告、再者就是拆遷補償安置協商進行與對方談判,爭取可以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在雙方協商不好的情況之下就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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