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拆遷補償該歸誰 - 房東一口咬定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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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拆遷補償該歸誰?房東一口咬定都是自己的!

黑龍江某地周先生租用別人1400餘平商鋪,辦老年公寓,經營3年後遭遇拆遷,租賃合同還在時效內,周先生認為應該得到停產停業損失補償,但房東打算全部拿走,不給他了。他面臨巨大損失。

租賃的商鋪面臨拆遷,能獲得補償嗎?拆遷補償是歸房東所有還是承租人?下面愛土拆遷律師團借這個案例為大傢俱體分析箇中法律關係。

商鋪經營三年後,1400餘平老年公寓面臨拆遷,房東全拿走拆遷補償,合理嗎?

整個事件是這樣的,周先生於2015年7月份租賃房東的商鋪,面積1400多平,經營老年人公寓,和房東簽訂了5年合同。合同中房東明確要求,經營兩年以內如果商鋪被徵收,周先生將面臨零補償,所有補償費都歸於房東,其中包括對承租人應有的補償,如店鋪的裝修費、停產停業損失費,搬遷費,都屬房東所有。周先生面臨房東的無理要求,自己也確實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法律意識淡薄,就簽訂了協議。

正式開始接手這個店鋪後,自己每天精心設計,投入不少心血,2個月時間,花費將近40多萬對商鋪進行了整體裝修,也辦理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就這樣3年過去了,現在突然收到政府通知,將對整個片區商鋪進行徵收拆除,自己店鋪也剛好在內。

沒過多久就有評估人員來到店鋪進行評估,針對裝修補償和停業損失核算,最後補償結果有50多萬,針對這個補償結果周先生還是挺滿意的,自己盤算着,房東合同約定的2年內拆遷自己零補償,現在經營時間已超過2年,那這筆補償費用肯定也是自己應得的。

承租人投入40餘萬裝修成本,能否主張補償?

但往往很多時候事與願違,房東在不久後簽訂了補償協議,也拿到了徵收方對於商鋪評估後的合理補償款,接下來房東開始對周先生態度強硬,並要求周先生在一個月內就捲鋪蓋走人,但對於周先生應有的補償款確隻字不提。

面臨這個結果,周先生不知所措,找房東理論,房東表示,商鋪是他的,當初合同約定了租賃方零補償。

周先生也拿出當初簽訂的合同,合同上明確説明經營2年內拆遷零補償,那現在自己已經經營超出2年了,屬於承租人應有的補償是該我所得。兩人僵持不下,最後房東直接掛斷電話,不論周先生怎麼聯繫房東,房東都不接電話。

出於無奈,周先生準備走法律途徑維權。他諮詢愛土拆遷律師團,如何來爭取自己應有的合理補償。

承租商鋪經營拆遷時對於承租人沒有補償嗎?周先生投入的40萬裝修成本拿不回來了?當然不是的。

法律規定:商鋪拆遷能獲得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二十三條,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商鋪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如何分配,主要看合同約定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知,商鋪拆遷除了房屋本身價值的補償,還有裝修裝飾的補償和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而商鋪拆遷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最終歸屬誰,還需要從商鋪的合同約定來看。

上訴案例中,房東已和承租人明確約定,經營兩年以內發生的拆遷補償款歸房東所有,而事實上該商鋪經營已超過兩年,那麼拆遷補償中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應當歸承租人即商户所有。

本文中,房東想要獨吞拆遷補償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當事人完全可以通過訴訟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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