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私自籤協議判強拆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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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的,因為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對於這類型的涉案房屋拆除行為屬於單方行政行為,因此《搬遷補償安置協議》不能發生法律效力,應當認定被訴協議無效。以下四種情況簽署的協議是無效的:

家人私自籤協議判強拆違法嗎?

1、簽訂協議時受到欺詐或脅迫

在簽訂協議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迫使相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於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這時候,想要因此反悔的,這時就可以提起訴訟了。

2、超越代理權限訂立的合同無效

除了上述案例中所講的之外,還有一種就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在房屋拆遷中,丈夫或是妻子未經對方的同意擅自簽訂協議,處分房屋的話,可以申請該協議是無效的。

子女也是一樣的,房屋如果是父母的,在未經父母的授權下私自簽字也是無效的,除非子女是徵得父母的同意並有授權書的情形下,該協議才是有效的。

3、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的補償協議

民法上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包括下列兩種:

(1)指除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外,10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的公民;

(2)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他們簽訂的合同是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通過了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認,才能使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效力待定合同產生效力。

4、協議內容導致協議無效

拆遷人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應當嚴格按照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准的拆遷範圍、拆遷期限、拆遷方案、拆遷計劃進行拆遷,如果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所簽訂的拆遷協議不符合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於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批准文件規定的,可以認定拆遷人和被拆遷人違反法律規定的行政管理秩序,該協議應當認定為無效。

家人私自簽署拆遷協議導致房屋被拆遷的話,當事人是可以向法院起訴並且要求認定拆遷行為無效的,並且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但是遇到強拆的時候千萬不可以採取暴力的方式阻攔拆遷,應該在保留足夠的證據之後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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