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户口,但沒有房子和宅基地,該怎麼申請在村裏建房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4W

1.從同一村集體的成員手上轉讓
我國的現有法律規定,如果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而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在取得村集體組織的同意後,就可以進行轉讓。
2.直接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如果因建房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向所在集體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通過的可以在集體內閒置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缺少宅基地的村莊可以考慮將農用地批為宅基地,但是一定要是在符合地方建設規劃的前提下才可以。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户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户口,但沒有房子和宅基地,該怎麼申請在村裏建房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