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軟件著作權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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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申請軟件著作權需要哪些材料

應提交在線填寫的申請表打印件,請勿複製、下載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簽章應為原件。

二、軟件的鑑別材料

1、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檔應提交前、後各連續30頁,不足60頁的,應當全部提交;

2、例外交存:請按照《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軟件的鑑別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檔頁眉上標註了所申請軟件的名稱和版本號,應當與申請表中相應內容完全一致,右上角應標註頁碼,源程序每頁不少於50行,最後一頁應是程序的結束頁,文檔每頁不少於30行,有圖除外。

三、有關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包括:申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權利歸屬證明文件等。

1、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

登記申請委託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申請表中應當明確委託事項、委託權限範圍、委託期限等內容。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單位的需蓋公章)

(1)企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

(2)事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的複印件;

(3)社團法人單位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社團法人證書的複印件;

(4)其他組織提交工商管理機關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複印件;

(5)著作權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並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可以到軟件登記申請須知中下載《非職務開發證明》和《非職務開發保證書》);

(6)著作權人為外國自然人的,應提交護照複印件,及護照複印件的中文譯本,並需翻譯者簽章。同時,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

(7)著作權人為香港企業法人的,應提交註冊登記證書和有效期內的商業登記證書正本複印件,並需經中國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公證;

(8)著作權人為台灣企業法人的,需出示經台灣法院或公證機構認證的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填寫並提交《台灣法人證明》;

(9)著作權人為外國法人及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申請人依法登記並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須經過中國駐當地領事館的認證或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方為有效。申請時需提交公證或認證的證明文件原件。

以上身份證明文件以及與登記有關的其它證明文件(例如:合同或協議等證明)是外文的,須一併提交經有翻譯資質的單位翻譯並加其公章的中文譯本原件。

3、權利歸屬的證明文件

(1)委託開發的,應當提交委託開發合同;

(2)合作開發的, 應當提交合作開發合同;

(3)下達任務開發的, 應當提交上級部門的下達任務書。

4、其他證明文件

(1)修改他人軟件應當授權許可的,應當提交授權書;

(2)受讓取得軟件著作權的, 應當提交軟件著作權轉讓協議;

(3)享有著作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終止後,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著作權。登記時,需要提交有關企業變更(合併或分立)、終止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企業合併協議、清算報告、企業註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4)繼承人繼承的,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有效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係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法院的法律文書等;

(5)如已登記軟件的著作權發生繼受,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時需做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查詢結果是辦理登記申請的文件之一,並交回原登記證書。

一般作品在創作出來之時其實就是會自動取得著作權的,這並不需要通過申請才能取得。但是因為計算機軟件不太一樣,就計算機軟件申請著作權的時候,根據有關規定就必須要先進行申請登記,之後才有可能取得著作權,受到《著作權法》以及相關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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