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後什麼時候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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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註冊後什麼時候可以用

商標註冊後什麼時候可以用

商標申請註冊之後,一般1個月就可以拿到商標局的《受理通知書》,之後打上“TM"就可以使用了。申請過程沒有問題的話,大概1年的時間就可以拿到商標註冊證書,之後打上”R"就可以用,有10年的專用權。

10年到期後可以續期,續期後可繼續使用10年,可以一直續期下去。

1、商標不是永久性的商品,本來世間的東西,都有個使用期限,不可能無限制的使用下去的,那麼一個註冊商標,註冊之後,又能使用多久呢。

2、商標作為知識產權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自然地具有知識產權的基本特徵,如無形性,地域性,排他性與時間性等等。當然條件是要在有商標權的情況下,才具有這些特徵,商標權為商標註冊人一切的權利,這點是有法令保證的,在商標法的第三條有明文規則: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含商品商標、效勞商標和集體商標、證實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令維護。

3、在這裏,商標權也具有地域性的,比如在中國註冊的商標,只在中國有效果,出了口,在國外就不起效果了,相同,國外的商標,假如沒有在中國註冊的話,那麼在中國也不受維護,這點大家可以從許多國外的商標在中國侵權或許被侵權的事例中看到。

4、商標的時間性,這個規則了商標是有期限的,在中國,商標註冊以後,有十年的維護期,過了10年,還想用這個商標的話,就得續展。在中國,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這點在商標法第三十九條有明文規則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核算。國外地些當地,商標註冊有的維護期有20年的,也有7年的,可是大多為10年,這就是商標的時間性,假如過期了,不續展,這個商標就會無效的。

二、註冊的商標有年限嗎

我國《商標法》第23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該法第24條又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從核准註冊商標之日起開始計算,就開始對註冊商標進行保護。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保護期為十年。而在保護期限屆滿之前的12個月,允許商標權人申請續展,得到續展之後可以延長對註冊商標的保護期限,一般可以再延長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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