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註冊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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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商標註冊申請須向商標局提交以下文件:

申請商標註冊材料有哪些?

1、《商標註冊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的印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申請書上簽字。申請書等有關文件,應當打印或者印刷。

2、能夠證明申請人身份(資格)的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同時出示原件。不同的申請人應提交不同的證明文件,如申請人為企業的,應向商標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或事業法人證書;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等。為本單位辦理申請事宜的經辦人,也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名稱、地址應與證明文件相一致。

3、每一件商標註冊申請應當提交商標圖樣五份(指定顔色的彩色商標,應當送交着色圖樣五份、黑白墨稿一份),並在申請書的指定位置粘貼商標圖樣一張。商標圖樣應當清晰、黑白反差明顯,商標圖樣的規格應在5

×5釐米至10 ×10釐米之間。申請捲煙、雪茄煙商標註冊的,提交的商標圖樣可以與實物同等大小。

4、按規定交納商標註冊申請等費用。(商標註冊規費:1000元)

5、商品名稱和服務項目的填寫是《商標註冊申請書》中十分重要的一項,這關係到所申請商標的專用權保護範圍。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十五條的規定,申請商標註冊應當依照公佈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按類申請,商品名稱或者服務項目應當依照商品和服務分類填寫。商品名稱或者服務項目未列入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對該商品或者服務的説明。

目前我國採用的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共同使用的《商標註冊使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自2002年1月1日起採用第八版。同時,商標局還根據上述分類表制訂了《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申請人可以依照上述分類表和區分表填寫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未列入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對該商品或服務的説明。每一份申請書上填寫的商品/服務只能限定在一個類別之內。

6、委託商標代理組織申請商標註冊的,還應當提交代理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及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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