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需提前多久提交續展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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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續展需提前多久提交續展申請書?

商標續展需提前多久提交續展申請書

商標續展需提前12個月遞交續展申請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申請續展註冊商標遞交相應的申請文件和繳納相應的規費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3) 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 註冊證複印件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二、商標續展的注意事項

1、續展申請核准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10年的時間經過市場的檢驗以後也能體現出商標的價值,所以,商標續展其實也不是強制性的,但商標所有權人需要明白,最後的寬展期內都沒有辦理商標續展的話,那麼自己註冊的商標就會被註銷,註銷後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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