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進出口商標侵權怎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6W

一、食品進出口商標侵權怎麼處罰?

食品進出口商標侵權怎麼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

具體措施如下: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燬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對以上兩項處理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商標侵權的要素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我國法律上對於商標侵權的打擊力度是非常大的,因為商標侵權行為對自由市場的侵害是非常明顯的,造成了市場調節的混亂,也對合法的經營行為造成了侵犯,當事人在食品進出口商標受到侵權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