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祕密罪的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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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業祕密罪,就是指的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是其他不正當的手段來獲取屬於權利人的商業祕密,或者是對於這種祕密進行非法的披露、使用或是給與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業信息,並且該行為對相關的權利人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所以構成了犯罪。對於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是違反了我們國家對於商業祕密的管理制度的行為,並且這樣的行為也是侵犯了商業機密的權利人的權益。對於能夠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就是為一般主體,也就是自然人,當然也包括法人或是其他非法人的單位。如果發生了這樣的犯罪行為,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就要求監察部門應當立即責令犯罪人停止其犯罪行為,並且根據犯罪的情節將會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來作為懲罰。

侵犯商業祕密罪的認定標準

對於侵犯商業祕密的犯罪行為的判定,從客觀上來講就是對權利人造成了重大的損失。

而這樣的犯罪行為還有些具體的特點,首先就是行為對象就要符合商業機密的條件,對於是否屬於商業機密還有其具體的規定:

第一就是該信息要是一種技術上的信息或者是一種經營上的信息,也就是能夠以文字、圖像為載體,還能夠以實物為載體存在的具體物件,也能夠是存在於人腦之中的信息或是某種操作技術。

第二就,既然是祕密那麼就是不為人所知道的信息,僅限於一定範圍的人知道。

第三點就是相關的商業信息能夠給人帶來利益,具體的就是經濟上的利益,而且要求的是屬於積極的經濟利益,也就是能夠增加權利人的財產或是相關的利益。

第四就是信息具有實用性,具有與能夠直接使用的價值,也就是能夠直接的運用於生產或是經營的活動。

第五點,對於該商業祕密是經過了權利人的保密措施的,並且其還具有可以轉讓、沒有固定的期限、內容上面很廣泛等等的特點。

對於侵犯商業祕密罪行認定還要是在客觀上具體實施了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還可以歸結為一些具體的表現:

第一點,以盜竊、利誘等不當的方式來獲取商業機密的行為;

第二點,披露或者是使用了以不當手段得來的商業機密以謀取利益;

第三點,對於違反了與權利人的約定,沒有對商業機密進行保密,披露或是使用了商業機密,也有讓他人使用了其掌握的商業機密的情況。

第四點,明知是違法行為,也要去獲取、使用或者是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還有間接的行為,也就是第三方明知其將掌握的商業機密轉告給他人會發生違法的行為,仍然要獲取或是披露、使用他人的商業祕密。

在客觀上還要符合的條件就是利用侵犯商業祕密獲取的信息導致權利人的利益遭受到巨大的損失,對於着巨大的損失在法律上的規定是對權利人的經濟造成的損失。而且直接的經濟損失要達到五十萬元以上,如果是導致了權利人破產或是造成了其他的嚴重後果的情況,權利人應當進行追訴,儘量的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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