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增值税是合理的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3W

一、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增值税是合理的嗎?

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增值税是合理的嗎?

是合理的行為。著作權轉讓是指著作權人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移交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這種轉讓通常可以通過買賣、互易、贈與或遺贈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權的著作權人稱為轉讓人,接受著作權的他人稱為受讓人。個人轉讓著作權不交增值税,也不交營業税。

二、著作權的權利主體內容是什麼?

1.著作權主體的概念

著作權的主體(著作權人)是指依照《著作權法》,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者在通常語境下指創作作品的自然人,側重於身份,但作者並非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法律意義上的作者是依照《著作權法》規定可以享有著作權的主體。

2.著作權主體的種類

以主體的形態為標準,著作權的主體分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創作是一種事實行為,不論創作者的年齡、智力水平如何,都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一般而言,自然人是作品的作者,即一般情況下自然人才能成為著作權的主體,但為平衡、保護不同利益方的利益,以及考慮到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創作作品時付出的組織、物質等支持,法律也允許法人或其他組織成為著作權的原始主體。

以著作權的取得方式為標準劃分,著作權的主體可以分為原始主體(原始著作權人)和繼受主體(繼受著作權人)。著作權原始主體即作品創作完成時,直接依照《著作權法》和合同約定即刻對創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主體。繼受著作權人即通過繼承、受讓、受贈等方式獲得著作權的主體。原始著作權人與繼受著作權人在權利範圍、權利保護方式上有所不同。

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增值税是合理的行為,因為在我國的法律中已經明確的規定了,這個過程是不需要繳納任何的增值税以及營業税的。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的著作權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並且轉讓是需要雙方簽署一份轉讓協議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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