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無償授予合同如何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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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無償授予合同如何書寫?

專利無償授予合同如何書寫?

專利無償使用協議的主要內容是:甲乙基本信息,為促進生產力進步,經協商,甲方將其名下專利“AAA”(專利號:)以(普通實施許可/排他實施許可/獨佔實施許可/分許可)的方式無償許可給乙方實施,在專利權存續期內乙方可在許可範圍內進行生產、銷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除依照專利法第十條規定轉讓專利權外,專利權因其他事由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專利權轉移手續。

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

以專利權出質的,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二、專利可以無償轉讓嗎?

專利可以無償轉讓,但同樣要簽訂相關的轉讓合同

根據《專利法》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書面形式和登記及公告是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未簽訂書面形式或未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的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專利轉讓應當注意:

1、確認轉讓方是否為合法的專利權人

2、明確專利權轉讓前發明創造的實施情況及後果

3、明確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理由及法律後果。

三、專利權轉讓的相關規定

專利轉讓權一經生效,受讓人取得專利權人地位,轉讓人喪失專利權人地位,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影響轉讓方在合同成立前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由專利權受讓方承擔。另外,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前,轉讓方已實施專利的,除合同另有約定以外,合同成立後,轉讓方應當停止實施。

當專利權為兩個以上的專利權人共有時,一方轉讓其只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份額。

l、被許可方在接觸該專利產生了興趣並有意引進時,最好邀請該技術領域的專家對其技術的先進性與否進行論證;

2、被許可方在技術論證後,應邀請經濟貿易方面的行家對其市場前景、經濟效益作一番分析;

3、雙方在技術貿易的談判、簽約過程中邀請專利事務所參與,請其對有關事宜提供諮詢,幫助當事人確定一種較好的技術貿易模式,起草合同等;

4、雙方邀請律師參與,律師將對合同有關條款進行推敲,對合同中涉及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無償轉讓的專利,此時也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因為專利權是可以創造一定的經濟價值的,專利權無償轉讓風險,具體的承擔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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