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賠償無實際損失方式必須的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商標侵權賠償無實際損失方式必須的嗎?

一、商標侵權賠償無實際損失方式必須的嗎?

1、商標侵權案件發生之後並不是必須賠償無實際損失方,如果雖然沒有實際損失,但是損害實施已經存在,且是因為侵權者的過錯導致損害發生,那麼就依舊有可能獲得損害賠償金。

2、具體來説,只要在商標侵權要件滿足即使沒有實際損失,依舊有可能會獲得賠償。

3、商標侵權要件

(1)必須存在違法行為

即行為人客觀上使用註冊商標,既沒有取得商標權利人的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其行為具有違法性。行為人一開始使用商標時沒有取得商標註冊人的授權或許可,但事後得到其許可或追認,或者是商標註冊人在得知這一情況後不理不問、表示默認,這種行為不存在違法。

(2)必須有損害結果的發生

商標權是一種無形的知識產權,對其造成的損害結果既可能是有形的物質損害,也可能是無形的經濟損失,或者是兩者兼而有之。具體可表現為商標權利人的產品銷量下降,利潤的減少,因制止侵權而造成生產成本的增加,以及商標信譽度降低、遭到消費者投訴等。

(3)損害後果與違法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即損害後果是由違法行為直接造成的。

這種因果關係具有多樣性,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如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也有間接的因果關係,如為侵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如果損害結果是由一系列行為所共同造成的,即多因一果的情形,如行為人偽造商標標識、中間人負責運輸、銷售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行為實施者均有可能成為侵權人,構成共同商標侵權。

(4)行為人的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

故意是指行為人主觀上明知他人的商標已經核准註冊自己無權使用,仍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過失是指行為人在主觀上應當知道他人的商標已經核准註冊的情況下,仍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二、商標侵權怎麼賠償?

1、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2、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商標侵權案件之中,侵權行為人需要支付的賠償金一般按照受害者的實際損失確定。但對於實際損失存在的情形,也並不意味着一定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不管是什麼情形,受害者若是想要獲得商標賠償,需要向商標侵權者,拿出證明自己有權獲得賠償的證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