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只能回註冊地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一、商標續展只能回註冊地嗎?

商標續展只能回註冊地嗎?

商標續展只能回註冊地,是可以在異地辦理的,當事人在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前12個月提出申請,如果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可給予六個月寬展期,但要按規定交納延遲費。《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可在當地工商局所屬的商標代理組織索取:原商標註冊證複印件3份,商標圖樣5張。商標局對註冊商標續展申請進行審核,認為手續齊備,符合規定,發放註冊商標續展證明,對於違反法律規定的不予核准,駁回申請。

商標註冊人在收到註冊商標續展公告和收到商標註冊續展證明,申請註冊商標續展即告完結。對於被駁回申請註冊商標續展的,申請當事人若不服,可在接到駁回通知書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申請註冊商標續展進入申請駁回商標續展複審階段。

二、商標續展的重要性是什麼?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註冊證書申請續展後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十年。而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於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裏的商標進行對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後週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週期長。

現實生活當中目前關於註冊商標這個問題的話並不是自動的保護的,也就是説需要當事人提出申請,然後獲得商標專用權的情況之下,才能夠獲得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保護,而且這事有時間方面的限制性的規定的,在相關的期限屆滿的情況之下,是可以辦理續展手續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