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賠禮道歉的適用情況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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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侵權賠禮道歉的適用情況是什麼

著作權侵權賠禮道歉的適用情況是什麼

在著作權侵權案件中,賠禮道歉適用於侵犯著作人身權的情況,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但這並不代表侵犯著作人身權就一定要進行賠禮道歉。通常情況下,賠禮道歉應當以存在過錯為前提,即便是客觀上具有侵犯著作人格權的效果,如果侵權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則無需承擔賠禮道歉的責任。

另外,如果侵權人當庭口頭、書面進行了致歉的,原則上不再需要另行判決賠禮道歉,除非侵權行為十分惡劣,先前的道歉不足以彌補損害。至於賠禮道歉的表達途徑是否公開,賠禮道歉旨在彌補被侵權人的精神創傷、修復侵害人的道德感,通過被侵權人私下的賠禮道歉足以恢復權利人的自我評價,與第三人和公眾關係並不密切,並無公開的必要;即使該侵權行為產生了重大的社會影響,涉及公序良俗,應當採用公開的方式,此時的賠禮道歉已然與消除影響產生了混同,完全可以通過消除影響來修復權利人因侵權行為被貶低的社會評價和受損的社會秩序。

二、著作權侵權如何處理

1、自行協商

如果雙方能在侵權行為發生之後和解,則既可以使著作權人迅速有效地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使侵權人避免聲譽的損害。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調解

指雙方當事人在第三人的協助下協商解決糾紛調解人的範圍十分廣泛,雙方可以選擇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人民調解委員會、律師等雙方信任的機關或者個人來主持調解。但調解必須建立在自願原則的基礎上,只要有一方不願意進行調解,則不可以強行調解。調解的目的在於促成雙方達成一致協議,但調解協議沒有法律執行力,只要一方反悔,則調解協議就失去效力。調解不是解決著作權糾紛的必經程序,當事人願意調解、達不成調解協議或調解後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3、仲裁

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往往僅限於合同糾紛,而且提請仲裁必須有書面協議或書面的仲裁條款。當事人之間有效的仲裁協議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的,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著作權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促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會受理。仲裁作出的裁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應當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果人民法院認為仲裁裁決有法定不應執行的情形的,當事人雙方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並依據該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民事訴訟

發生著作權糾紛後,如果雙方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不願意調解協議或是調解後反悔的;而且當事人沒有有書面仲裁協議,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或是雖經仲裁裁決但人民法院認為仲裁裁決有法定不應執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是解決民事爭端的終極途徑。民事訴訟既適用於侵權糾紛,也適用於合同糾紛

當然,著作權人在受到他人侵犯時,也可以向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申請保護,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依其申請(也可依職權)給予侵權人行政處罰。如果當事人不服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則可以申請複議或向人民法起訴。

如果發生了著作權侵權的行為,處理的時候首先可以自行協商進行處理,或者是由第三方來進行調解,如果都沒有辦法解決的話,還可以選擇申請仲裁或者是民事訴訟的方式。如果按鍵不構成形式犯罪,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停止侵權行為以及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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