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責任的民事行為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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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侵權責任的民事行為有什麼?

著作權侵權責任的民事行為有什麼?

第一,侵權行為使他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遭受損害。損害事實是侵權責任的前提。第二,行為人的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行為人的行為導致或傳便損害事實的發生。第三,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是由於過錯。第四,行為人必須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大部分都是民事行為,但也存在刑事行為和行政行為,民事責任是指侵權行為人因實施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侵犯著作權行為行政責任的形式是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是行政機構對違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處罰條款但尚不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實施的制裁。

二、起訴著作權侵權需要什麼證據?

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原告應當提交權利證據、侵權證據、賠償證據等。

1、原告享有著作權的證據。著作權人及與著作權有關權利人應當提交證明其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著作權繼承人應當提交已經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2、被告侵權的證明。提交證明被告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著作權行為的證據,包括被控侵權產品、銷售發票等證據。

3、賠償數額的證據,提交證明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的證據,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4、有關侵權人情況的證據,侵權人確切的名稱、地址、企業性質、註冊資金、人員數、經營範圍等情況,都是權利人必須理解的。

著作權侵權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因著作權侵權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需要提供自己享有著作權的證據,可以是著作權的底稿,也可以是著作權登記證書,要證明被告存在具體的侵權行為,原告的著作權因被告的行為,遭受了實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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