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3W

大家都知道,在我國著作權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還是存在很多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這種行為是要受到法律的懲罰的。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侵犯著作權的刑事責任是什麼,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侵犯著作權的刑事責任是什麼,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侵犯著作權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根據《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的相關規定,如果存在如下行為,則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1、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或者並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2、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第一條規定的侵權複製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或者並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單位有本決定規定的犯罪行為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決定的規定處罰。

4、查獲的侵權複製品、違法所得和屬本單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於侵犯著作權犯罪的材料、工具、設備或者其他財物,一律予以沒收。

5、犯本決定規定之罪,造成被侵權人損失的,除依照本決定追究刑事責任外,並應當根據情況依法判處賠償損失。

相關知識: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哪些

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分別作了規定。

第四十六條規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1)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

(2) 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

(3) 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 剽竊他人作品。

(6)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解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 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 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1)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彙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 出版他人享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 未經表演者許可,複製、發行錄有 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 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5) 未經許可,播放或者複製廣播、電視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 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8) 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行文至此,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對於侵犯著作權行為將會受到哪些刑事處罰了吧。侵犯著作權的情況不同,其所承擔的責任也不同,如果有遇到此類事件的,小編建議大家可以找專業的律師介入處理。你也可以通過我們本站網站委託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為您提供法律服務,使你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