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識產權是否有懲罰性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5W

一、侵犯知識產權是否有懲罰性賠償?

侵犯知識產權是否有懲罰性賠償?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條規定:“ 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1、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2、偽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

3、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註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築物、構築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5、為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6、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為。

二、懲罰性賠償的法律特徵

1.該責任是由於加害人的惡意行為所引起的,通常情況下加害人存在主觀故意是主張該責任的一個前提條件,主要適用過錯主義原則。

2.該責任的構成及賠償金的標準確定,必須以能夠遏制加害人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破壞為目的。要堅持法定主義原則,但同時要求賠償的權利由受害人自主決定是否主張,即受害人享有要求賠償的權利,也可放棄該權利。

3.雖然懲罰性賠償金具有補償和懲罰的功能,但真正意義上的懲罰性賠償金不包括補償性賠償金在內,僅指法院判決的超出實際損失的具有懲罰性的部分。

懲罰性賠償作為一種特殊的民事責任,其構成要件與傳統的補償性賠償既有一致的地方,如因果關係、損害事實等,也有一定的差異,即它要求有違法行為,主觀故意。懲罰性賠償的構成要件包括:違法行為,主觀故意,損害事實,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侵犯知識產權是違反法律的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懲罰性賠償金具有補償和懲罰的功能,構成要件與傳統的補償性賠償既有一致的地方,如因果關係、損害事實,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