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怎麼寫材料 - 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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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侵權怎麼寫材料,如何規定的

商標侵權怎麼寫材料,如何規定的

1、投訴書:應列明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繫電話、商標權利情況;(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列明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電話);被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侵權事實及相關情況;投訴的法律依據和要求及投訴日期。

2、營業執照及複印件。

3、商標註冊證及複印件。

4、侵權證據:包括侵權的實物、商標標識、有關票據、照片等。

5、代理委託書。國內商標註冊人可以委託他人投訴,但應提交由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商標代理組織投訴的,應出示能證明該組織具有代理資格的有效證件;國(境)外商標註冊人要求保護其商標專用權的,應委託國家指定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投訴,並提交中文投訴文件及經認證或公證的代理委託書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向市工商局商標管理處或者工商分局商標廣告合同管理科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請求處理的,要出具書面請求。

二、商標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十年滿需要進行商標續展,商標續展是商標註冊人依法辦理手續延長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註冊經核准後,予以公告。”也就是説,商標續展註冊申請自商標有效期滿前六個月至有效期滿後的六個月內均可以提出,商標局均予以接受。

所以如果遇到了商品侵權的情況後,首先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是否構成侵權,如果確認是侵權的情況那麼是可以通過相關方法來處理的,同時也要注意商標本身是有有效期的,也就是説過了對應的有效如果不作對應的處理,那麼商標就算是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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