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作者權著作權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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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作者權著作權區別是什麼

一、版權作者權著作權區別是什麼

這三者沒有區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著作權也稱作版權,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發表與否,依法享有著作權。並且作者等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認定的登記機構辦理作品登記。

版權和著作權都是屬於權利的一種,當然是賦予相關作品所有人的一種權利。版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作者與著作權人有時是同一主體,有時並非同一主體,因此不能説作者就是著作權人。作者,是創作作品的人,一般情況下,作者是創作作品的人也是著作權人,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作者與著作權人是重合的。但因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轉讓、繼承,所以不是作者的自然人、法人或組合通過繼承、承受、轉讓等行為也可以成為著作權人。另外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所以作者的著作權可以通過繼承、承受、轉讓、合同約定等方式轉移給他人,其本人就不再是著作權人,但不影響他還是該作品的作者。

二、著作權的內容有什麼

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著作財產權。

1、著作人身權

又稱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繫或密不可分而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作者終身享有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作者死後,作者的著作人身權可依法由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機構予以保護。一般認為,它不能轉讓、剝奪或繼承。

2、著作財產權

又稱經濟權利,是著作人身權的對稱,指作者及傳播者通過某種形式使用作品,從而依法獲得經濟報酬的權利。

著作權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等十七項權利。著作權的保護期限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

這三種權利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都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能隨意侵犯。著作權一共有兩部分內容,一部分是著作財產權,另一部分是著作人身權,著作財產權屬於經濟性權利,即可以進行轉讓,也可以繼承;但著作人身權不同,這項權利屬於精神權利,即不能轉讓,也不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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