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公證書怎麼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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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侵權公證書怎麼辦理的

商標侵權公證書怎麼辦理的?

1、需要準備的材料企業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公司註冊商標的相關文件、委託授權書(如不是法人親自來,需要法人出具授權給某人去辦理該事項的授權書);

2、公證內容建議是購買行為,公證人員不能參與是因為他們要以第三方客觀的角度去見證該購買過程,所以不能讓公證人員親自買,這樣會有損公證效力的。他們會有現場記錄,記錄購買行為,東西可以買回來以後再拍照。發票一定要要的,沒有發票一定要要到蓋有他們公司章子的收據也成。這樣,照片和發票回頭要貼入公證書裏面的。公正證詞裏面會將整個過程説明。

二、商標侵權歸哪個法院管

因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以及侵犯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權利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工商行政機構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採取臨時措施進行扣押查封侵權商品所在地。在侵權商品儲藏地或者扣押地,當事人可以起訴實施儲存、保管、運輸等行為的行為人,也可以起訴該部分商品的經銷商、製造商,或者同時起訴各行為人。

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三、商標侵權訴訟管轄規定是什麼

(一)因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二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定的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

(二)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一個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商標侵權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既可以為侵權行為發生地的法院管轄,也可以歸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還可以對侵權產品儲藏地的法院管轄,商標侵權行為屬於民事行為,適用民事案件的處理規定,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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