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標侵權是怎麼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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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商標侵權是怎麼處理的?

我國商標侵權是怎麼處理的?

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解釋為,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地。訴訟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

(一)商標權人委託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

商標權人為國外及港澳台地區的公民的,其授權委託書需在中國公證處進行公證或在其所屬國/所屬地區進行公證後,再在中國進行認證。

(二)民事訴訟狀;

(三)如果商標權人覺得有必要對侵權人的侵權證據進行訴前證據保全,需提交證據保全申請;

(四)如果商標權人覺得有必要對侵權人的財產(如侵權人的註冊商標等)進行保全,需提交財產保全申請,並繳納相應擔保金;

(五)商標權人的權利證明,

主要包括:

1.商標註冊證(如指定顏色的須提交商標註冊證的原件)及續展手續。如果是國際商標註冊,則需由國家商標局發佈該國際註冊在中國有效的證明;

2.如果是馳名商標,需提供馳名商標認證書。

(六)被告實施侵犯商標權行為的證據,主要包括:被告生產的被控侵權產品及銷售發票、買賣合同、視聽資料等。在原告不能獲得被控侵權產品時,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的發票、合同也可以作為直接證據使用;

(七)有關侵權人情況的證據,包括侵權人確切的名稱、地址等情況;如果侵權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記資料。

2、具體程序

立案→證據保全、文件送達被告→財產保全→被告在15日(30日)內答辯→證據交換→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二、商標侵權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一切侵害他人註冊商標權益的行為,都是侵犯商標權的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行為人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對於侵犯商標權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中國《刑法》有專門針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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