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保護期起始時間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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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專利權保護期起始時間是什麼?

專利權保護期起始時間是什麼?

根據《專利法》,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由於至少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專利的申請日和授權日絕對不可能是同一天。根據專利法的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雖然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均自授權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權利存續期限卻要向前推算從申請日期開始計算10年或者20年。

許多人以為專利生效日期就是專利局做出授權決定或者發出專利證書之日。但嚴格來説專利生效日必須從專利權公告之日起算,不論公告之日與授權日、發出專利證書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二、《專利法》

第三十九條: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在這兩種情形出現時專利終止,當然還有第三種情況,就是專利期限到期,專利終止時,保護自然結束,那麼我們最後總結一下,專利的保護期限首先是短於專利期限的規定,起始日是專利的申請之日,終止日取決於專利權人,但最長時間至專利期限終止日。

專利權是由政府的知識產權部門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來確定的,當事人需要證明自己的專權的價格以有實用情況,只要通過了相關審查才可以獲得專利,但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受到專利權的保護,具體情況可以結合該專利權類型和使用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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