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不受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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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不受著作權保護

什麼不受著作權保護?

1、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不受保護。

2、時事新聞;即單純的事實消息,是指只報道一件事情的發生的過程、時間、地點和人物,不表示報道人的觀點的消息,傳播單純事實消息可採用報紙、刊物、電視、廣播等大眾傳播媒介傳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這種單純事實消息應屬於時事新聞報道,不受保護。

3、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方式,”不受保護。

其中《著作權》法規定“時事新聞”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傳播人應註明出處。故“單純事實消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引用、轉播等多種形式使用“單獨事實消息”不算侵犯著作權。

二、著作權的保護期限

1、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作者的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創作了一作品,但沒有發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麼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將從1980年3月4日開始計算,並截止於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以及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一般從作品首次發表時開始計算,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沒有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給予保護。

3、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沒有發表的,其著作權不再受保護。

4、合作作品的發表權、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作者終生加死亡後50年,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與乙於1980年3月4日創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麼該作品的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將從1980年3月4日開始計算,並截止於20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五條:本法不適用於:

1、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2、時事新聞;

3、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1、時事新聞,是指通過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報道的單純事實消息;

2、錄音製品,是指任何對錶演的聲音和其他聲音的錄製品;

3、錄像製品,是指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連續相關形象、圖像的錄製品;

4、錄音製作者,是指錄音製品的首次製作人;

5、錄像製作者,是指錄像製品的首次製作人;

6、表演者,是指演員、演出單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學、藝術作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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