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保護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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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著作權保護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著作權保護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著作權保護的賠償標準,是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侵犯著作權,侵權人應當承擔著作權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其賠償應按下列標準計算:

1、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數額;

2、權利人的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

3、著作權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4、賠償的數額應當包含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二、著作權侵權行為的認定

1.對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著作權的產生採取自動保護原則,即作品一經創作完成,著作權即告產生。因此,與專利、商標等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侵權認定不同,著作權侵權認定還涉及到權利的有效性問題。?一部擁有有效著作權的作品必須同時具備下述條件: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範圍;具備獨創性;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只要有任何一個條件不具備,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這樣,被告當然未侵權。如果原告作品同時符合上述條件,則該作品享受著作權法保護。

2.對被控侵權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對被控侵權作品的分析,可適用以下兩個標準:一是“接觸”,即接觸前一作品的機會;二是“實質相似”,即應受著作權保護部分實質相似。其中,後者是認定的重點。在認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實質相似”時,應將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與被告作品的相應部分進行對比,判定兩者是否實質相似。

對於著作權保護的賠償情況,是基於不同的侵權事實和行為來進行認定的,法律上規定的著作權保護的範圍是非常多的,不同的著作權在受到侵權行為後,所認定的情況是不同的,但如果涉及到賠償的情況有異議的可以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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