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版權侵權認定方法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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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遊戲版權侵權認定方法是怎樣的?

遊戲版權侵權認定方法是怎樣的?

遊戲版權侵權認定第一步是抽象法,即先把遊戲中的思想抽象出來。第二步是過濾法,即把公有領域的東西過濾出去。如果相同之處屬於公有領域的表達,原告並不享有著作權,即使相似也不構成侵權。第三步是對比法,即把思想和公有領域的內容過濾出去後,剩下的部分進行對比,內容相似則構成侵權。具體到遊戲,法官需要對軟件源代碼、遊戲整體及部分元素一一進行對比判斷。

二、怎麼算侵犯遊戲版權

1、模仿遊戲規則尚不能界定為侵權

遊戲規則的相互模仿已經成為遊戲界公開的祕密。

某種程度上説,模仿遊戲規則會導致同質化遊戲的產生,從而碾壓原創網絡遊戲的市場份額。但遊戲規則的完全創新是非常困難的,有些遊戲的原創者已經很難追溯;不少人也提出遊戲規則屬於思想的範疇,而著作權法只保護思想的表達,不保護思想本身,因此遊戲規則不屬於《著作權法》的保護範疇。

2、角色、圖片、音效等遊戲元素:模仿需謹慎

遊戲產品不是代碼的簡單拼合,文字、圖案、音樂、角色是遊戲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遊戲中的文字、圖案、音樂等可能構成文字作品、美術作品以及音樂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作品的,屬於侵權行為。

司法實踐中有不少法院支持著作權人、認定模仿遊戲文字、圖案、音樂等構成侵權的案例。

3、源代碼侵權:高度敏感

目前中國法院認定計算機軟件侵權的標準為“接觸 實質性相似”原則,具體而言就是從以下兩個方面審查

第一,侵權人是否曾接觸過被侵權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

第二,請求保護作品與被控侵權作品之間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

在員工侵權案件中,“接觸”往往較為容易判定,如果被侵權人提供侵權人和被侵權人勞動合同並説明侵權人在軟件開發過程中的職責,或者提供證據説明軟件已經公開發行或銷售即可。

在“實質性相似”標準的判斷上,考慮到計算機軟件的性質,司法實踐中在相似性比對過程中一般會採用“逐句對照法”(即將軟件作品進行逐字逐句的對照)、“全部觀念及感覺對照法”(即從兩件軟件作品的整體風格、特點、感官等方面是否相似出發)以及“三段論認定法”(即從軟件的輸入、輸出是否存在相似性予以判斷),具體的比對因素主要有數據結構、功能設計、源代碼、文件、工具名等。

防止源代碼侵權,取證至關重要,權利人要注意及時做好證據保全措施。

遊戲侵權主要是通過對比源代碼的方式進行的,若是有不僅借鑑了遊戲的模式,直接將遊戲的思想也借鑑過來之後,進行代碼編寫出來的遊戲,是很有可能會構成遊戲侵權的。此時侵權方必須要停止遊戲的發行,並且需要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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