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涉訴代理案件已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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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叫涉訴代理案件已收案?

什麼叫涉訴代理案件已收案?

涉訴代理案件已收案就是法院受理了代理起訴的案件,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起訴進行審查後,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予以接受並決定立案受理的,應在 7 日內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在完成審理前的調查、準備工作後,應當按法定程序開庭審理。法院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 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按法定程序申請延長。

二、法院受理案件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起訴原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並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同時填寫訴狀清單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

原告在遞交起訴狀時,為公民(自然人)的應附交個人身份證明;為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的應提供工商登記資料、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明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被告為法人的應提供的工商登記資料,被告為公民(自然人)的應提供其户籍證明。

2、立案法院接受當事人遞交訴狀後,應在訴狀清單上簽名,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即立案,同時向當事人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當事人法律文書送達確認書、訴訟須知、調解須知以及繳納訴訟費用通知。

3、排期經法院審查決定立案的,當即進行排期。排期包括確定開庭日期、時間、法庭和審判長,並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

4、繳納訴訟費用當事人收到法院開出的繳納訴訟費用通知起可至各法院的收費點交款。

5、付款方式以現金、本票方式付款的,由農行直接開出《訴訟費預繳專用憑證》(受理回單);以支票、匯票方式付款的,當事人憑農行出具的對號後到交付銀行憑單領取銀行出具的《訴訟費預繳專用憑證》(受理回單)。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受理案件的相關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原告是可以提交訴訟狀到法院説明訴訟請求的,但是否可以立案受理,是需要由法院根據當事人的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立案的條件來進行認定,不符合規定是無法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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