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年假條例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6W
勞動法年假條例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法年假規定——休年假條件


根據國務院公佈並於2008年1月1日實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08年9月28日製定公佈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休年假的前提條件如下:

主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

時間: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在我們進行計算年假以及年假的工資的時候,是需要按照年休假最新規定來進行計算的。另外,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具體情況,來進行計算,是可以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具體的分析的,而且,在我們進行計算工資的時候,如果是職工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在此期間,是需要支付工資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