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險抵扣個人所得税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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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商業健康險?

健康險抵扣個人所得税的流程是什麼?

第一、概念

1.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為保險標的;

2.保證被保險人疾病、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對直接費用、間接損失進行補償,賠付一定醫療費用的保險產品。

第二、 商業健康險包括以下主要險種

>疾病保險(主要針對重大疾病的保險);

>醫療保險(包括一般疾病和重大疾病的保險,範圍較寬);

>收入保障保險(指個人因意外傷害、疾病導致收入中斷或減少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長期看護保險(指對喪失生活能力人或老人的護理保障和經濟賠償的保險)。

目前,給予税收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險,主要涵蓋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兩部分。

第三、 商業健康險的性質

商業健康險進行產品設計時,遵循“保障為主、合理定價、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可以説,符合税收政策規定的商業健康險是保本微利、惠民生的特殊設計的保險產品,具有一定的社會半公益性質。

重點來了!

新政具體如何操作?看這裏!

商業健康險個人所得税政策和徵管操作

第一、 基本政策規定

1.2017年7月1日起,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可以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標準在税前扣除。

(1)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的,視同個人購買,按照單位為每一員工購買的保險金額分別計入其工資薪金,並在2400元/年(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税前扣除。

(2)原試點地區,7月1日後按新政策規定執行。

舉例

>李某購買一款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全年共計支付3000元,那麼他當年最多可在税前扣除2400元(200元/月)。

>王某同樣購買一款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全年共計支付2000元,那麼他只能在税前扣除2000元(平均每月166.67元/月)。

3.政策適用人羣

>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

> 取得個體工商户生產經營所得的納税人(含個體工商户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

> 取得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户業主,承包承租經營者;

注意:其中,取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是指連續3個月以上(含3個月)為同一單位提供勞務而取得所得的個人 。符合規定的人羣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必須取得税優識別碼,才能享受税收優惠。

舉例

>李某沒有上述所得項目。但李某2018年炒股收入10萬元,不能享受此項政策。

>張某沒有上述所得項目。2018年取得房租收入30萬元,不能享受此項政策。

>趙某沒有上述所得項目。2018年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00萬元,不能享受此項政策。

4.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納税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並取得税優識別碼,作為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依據。

(1)什麼是税優識別碼?

税優識別碼是為確保税收優惠商業健康保險保單唯一性、真實性、有效性,避免納税人重複購買税優商業保險產品,由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單一碼”原則對投保人進行校驗後,下發給保險公司,並在保單憑證上打印的數字識別碼。

(2)限制性規定:

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但未獲得税優識別碼,以及購買其他保險產品的,不能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因此,納税人要辨別一款保險產品是否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税扣除政策,主要看購買時能否取得税優識別碼。

第二、 具體情況處理

工資薪金和連續性勞務報酬納税人自行購買保險產品

個人直接購買商業健康險產品,取得税優識別碼後,應及時向扣繳單位提供保單信息。扣繳義務人應依法為其進行税前扣除,不能拒絕個人税前扣除的合理要求。

連續性勞務報酬納税人是指未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又在單位連續性工作、有購買健康險意願的個人。在判定上,要看該個人是否連續3個月以上(含3個月)為同一單位提供勞務並取得所得。典型人羣: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等。

扣繳義務人在扣除時,應在每月200元限額以內據實從個人應税收入中減去月保費支出。

對一次躉交一年保費的,分攤在各個月份,按月扣除。

舉例

>張三購買一年期商業健康險,一次性交費2200元(平均每月183元) ,張三及時將保單交給單位財務人員,單位財務計税時,每月為張三扣除183元。

>張三購買一年期商業健康險,一次性交費2800元(平均每月233元),張三及時將保單交給單位財務人員,單位財務計税時,每月為張三扣除200元。

單位統一為個人購買商業健康險產品:

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應將單位為每一參保員工負擔的金額分別計入其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並自購買產品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

工資薪金和連續性勞務報酬納税人的扣繳申報:

有扣繳義務人的個人自行購買、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扣繳義務人在填報《扣繳個人所得税報告表》或《特定行業個人所得税年度申報表》時,應將當期扣除的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支出金額填至申報表“税前扣除項目”的“其他”列中(需註明商業健康保險扣除金額),並同時填報《商業健康保險税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個體工商户:

(1)查賬徵税的個體工商户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投資者自行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在不超過2400元/年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2)核定徵收的個體工商户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商業健康保險税前扣除情況明細表》,由主管税務機關按程序相應調減其應納税所得額或應納税額。

(3)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及合夥企業的員工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其享受優惠的流程與企事業單位一樣。

個體工商户購險的申報:

個體工商户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和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支出,在年度申報時填報《個人所得税生產經營所得納税申報表(B表)》並享受商業健康保險税前扣除政策,將商業健康保險税前扣除金額填至“允許扣除的其他費用”行(需註明商業健康保險扣除金額),同時填報《商業健康保險税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第三、 相關問題

1.個人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且自行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只能選擇在其中一處扣除。

2.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保險期滿後未續保或退保的,應於未續保或退保當月告知扣繳義務人終止税前扣除。

3.實行核定徵收的個體工商户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投資者購買商業健康保險、保險期滿後未續保或退保的,應及時告知主管税務機關,終止享受税收優惠。

購買後應及時申報,以免影響扣税哦!

一般來説,納税人購買税優健康險保費都由個人承擔,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多存在企業為員工代買税優健康險的情況。

在實際處理中,可能出現兩種情況:

一種是個人直接購買税優健康險產品,及時向扣繳單位提供保單憑證號。

另一種是企業統一為個人購買税優健康險產品,把投保人員名單信息交給保險公司。根據《關於推廣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税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規定,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税優健康險產品,視同個人購買,按照單位為每一員工購買的保險金額分別計入其工資、薪金,並在2400元/年(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税前扣除。

所以,一旦購買了該保險,要儘快把發票、保險單等憑證交給自己任職或支付勞務報酬的單位財務,以便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另外,採取核定徵税方式的個體工商户也能享受此政策。只要個體工商户業主在購買保險後及時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情況表即可。

購買了税優健康險的納税人,如果沒有按規定完成申報流程,那麼無法享受優惠政策。

由於目前税務機關與保監部門未建立信息共享,税務機關無法及時獲取和比對納税人的參保信息,因此,納税人購買税優健康險享受個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主要依靠納税人在獲取税優識別碼後按規定主動向税務機關申報。

以上是新政中商業健康險的概念,健康險抵扣個人所得税的具體操作流程,適用人羣,實際處理的突發情況等規定和相關舉例,希望大家可以直觀地感受到此次新政的內涵。大家一定要注意適用範圍,不要最後造成健康險無法抵扣個人所得税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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