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獨生子女補貼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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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獨生子女補貼最新規定是什麼

上海獨生子女補貼規定是什麼

2017年上海獨生子女費標準:每月30元

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標準:5000元,若04年4月15日前辦理結婚登記且婚後未生育又未收養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規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齡時領取1萬元的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獨生子女在未滿16週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死亡,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分別給予不少於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辦理流程】:上海獨生子女費用申領流程

2017年上海獨生子女費新規定

一、《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關於獨生子女費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週歲以前,由區、縣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向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三十五條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獎勵:

(一)在子女年滿十六週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

(三)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獎勵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三十六條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其獨生子女在未滿十六週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不願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助。

第三十七條依法生育子女的婦女,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三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時,應當體現對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照顧。

二、《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關於獨生子女費的規定

根據《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滿16週歲以前,領取每月3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1、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2、無用人單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支付。

三、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規定

持有光榮證的上海市户籍公民辦理退休手續時,對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在按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後,再給予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5000元,不符合前項規定的人員,女年滿55週歲或者男年滿60週歲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5000元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2004年4月15日前辦理結婚登記且婚後未生育又未收養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規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齡時領取1萬元的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或死亡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在未滿16週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死亡,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分別給予不少於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勞動手冊和“單身兒童證明書”從居民(村)委員會領取“單親子女父母獎勵申請表”; 2.居民(村)委員會經調查複核後,申請人將申請表提交給永久居住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 3.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批准後,報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計劃生育委員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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