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項目金額如何認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1W
中標項目金額如何認定?

一、中標項目金額如何認定?

工程進行總承包招標的,會對工程進行暫估價,並且有招標公告中載明,而工程總承包招標金額,由雙方簽訂的合同確定。

招標人可以依法對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全部或者部分實行總承包招標。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總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貨物、服務屬於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範圍且達到國家規定規模標準的,應當依法進行招標。

所稱暫估價,是指總承包招標時不能確定價格而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暫時估定的工程、貨物、服務的金額。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中標項目中的雙方責任是什麼?

1、中標人責任

中標人應該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分包中標項目中存在着招標投標合同與分包合同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中標人應當就中標的項目向招標人承擔全部責任,即使分包出去的項目是根據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的,也並不能因此而免除中標人的責任。

因為如何分包、分包給何人等問題,都是由中標人決定的。招標投標法這種規定,要求中標人慎重選擇分包人,並加強對分包項目的管理。一旦分包項目出了問題,中標人向招標人承擔全部責任,而不得推諉於分包人。

2、分包人責任

接受分包的人的連帶責任。根據合同法原理,在分包合同關係中,分包人只與中標人有合同關係,而與招標人沒有合同關係。分包人僅就分包合同的履行向中標人負責,而不直接向招標人承擔責任。

由於分包人的工作直接關係到整個中標項目的完成及其質量,有必要適當加重分包人的責任,以維護招標人的權益。招標投標法作出特殊規定,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也就是説,分包項目出現問題時,招標人既可以要求中標人承擔全部或者一部分責任,也可以直接請求分包人承擔全部或者一部分責任。

在建設工程招投標的時候,會有專門的估價機構對該建築工程進行估價,之後再由政府或者是企業等向由建設工程資質的建設單位招投標,一般價高者會得到該建設工程項目,但是招投標的價格不一定是最終的價格,還要根據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來確定。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