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質量的驗收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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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是什麼

建築工程質量的驗收標準是什麼

建築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環保、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4.1.5 對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頂壓地基,其竣工後的結果(地基強度或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標準。檢驗數量,每單位工程不應少於3點,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應有1點,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應有1點。每一獨立基礎下至少應有1點,基槽每20延米應有1點。

1、1.6 對水泥土攪拌樁複合地基、高壓噴射注漿樁複合地基、砂樁地基、振衝樁複合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複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複合地基及夯實水泥土樁複合地基,其承載力檢驗,數量為總數的0.5%~1%,但不應小於3處。有單樁強度檢驗要求時,數量為總數的0.5%~1%,但不應少於3根。

2、1.3 打(壓)入樁(預製混凝土方樁、先張法預應力管樁、鋼樁)的樁位偏差,必須符合表5.1.3的規定。斜樁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於傾斜角正切值的15%(傾斜角系樁的縱向中心線與鉛垂線間夾角)。

表5.1.3 預製樁(鋼樁)樁位的允許偏差(mm)

項號 項目 允許偏差

1、 蓋有基礎樑的樁:(1)垂直基礎樑的中心線(2)沿基礎樑的中心線 100 0.01H150 0.01H

2、 樁數為1~3根樁基中的樁 100

3、樁數為4~16根樁基中的樁 1/2樁徑或邊長

4、樁數大於16根樁基中的樁:(1)最外邊的樁(2)中間樁 1/3樁徑或邊長1/2樁長或邊長

注:H為施工現場地面標高與樁頂設計標高的距離。

5、灌注樁的樁位偏差必須符合表5.1.4的規定,樁頂標高至少要比設計標高高出0.5m,樁底清孔質量按不同的成樁工藝有不同的要求,應按本章的各節要求執行。每澆注50m3必須有1組試件,小於50m3的樁,每根樁必須有1組試件。

表5.1.4 灌注樁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許偏差

序號 成孔方法 樁徑允許偏差(mm) 垂直度允許偏差(%) 樁位允許偏差(mm)

1-3根、單排樁基垂直於中心線方向和羣樁基礎的邊樁 條形樁基沿中心線方向和羣樁基礎的中間樁

1 泥漿護壁鑽孔樁 D≤1000mm ±50 <1 D/6,且不大於100 D/4,且不大於150

D>1000mm ±50 100 0.01H 150 0.01H

2套管成孔灌注樁 D≤500mm -20 <1 70 150

D>500mm 100 150

3千成孔灌注樁 -20 <1 70 150

4人工挖孔樁 混凝土護壁 50 <0.5 50 150

鋼套管護壁 50 <1 100 200

注:樁徑允許偏差的負值是指個別斷面。採用復打、反插法施工的樁,其樁徑允許偏差不受上表限制。H為施工現場地面標高與樁頂設計標高的距離,D為設計樁徑。

5.1.5 工程樁應進行承載力檢驗。對於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複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應採用靜載荷試驗的方法進行檢驗,檢驗樁數不應少於總數的1%,且不應少於3根,當總樁數少於50根時,不應少於2根。

7基坑工程

7.1.3 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並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

7.1.7 基坑(槽)、管溝土方工程驗收必須確保支護結構安全和周圍環境安全為前提。當設計有指標時,以設計要求為依據,如無設計指標時應按表7.1.7的規定執行。

表7.1.7 基坑變形的監控值(cm)

基坑類別 圍護結構牆頂位移監控值 圍護結構牆體最大位移監控值 地面最大沉降監控值

一級基坑 3 5 3

二級基坑 6 8 6

三級基坑 8 10 10

注: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一級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護結構做主體結構的一部分;

2)開挖深度大於10m;

3)與臨近建築物,重要設施的距離在開挖深度以內的基坑;4)基坑範圍內有歷史文物、近代優秀建築、重要管線等需嚴加保護的基坑。

2 三級基坑為開挖深度小於7m,且周圍環境無特別要求時的基坑。

3 除一級和三級外的基坑屬二級基坑。

4 當週圍已有的設施有特殊要求時,尚應符合這些要求。

我國對工程質量的管理尤為嚴格,相關的工程由主管的工程管理部門進行監督、驗收和管理,以達到我國的相關工程質量要求和相關規範標準。對我國的工程質量負責,保障這類工程的安全性和合格性,能夠使人們安全地使用這類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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