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把控措施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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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並不是建成竣工之後就可以投入使用的,因為一個工程項目規模是很大的,質量不合格的話不僅會造成人員傷亡還會導致經濟損失,所以竣工之後還要經過嚴格的工程質量把控檢測之後才能使用。那麼,工程質量把控措施有什麼呢?

工程質量把控措施有什麼?

一、工程質量把控措施

1、 對報驗分項實行逐級報驗制度,由班組報項目部,項目部檢查合格後報監理驗收,監理驗收時,必須告知工程部相關工程師,共同驗收。為提高驗收效率,在報監理、工程部驗收前,項目部應嚴格把關,杜絕把監理、工程部作為質檢員使用。在監理、工程部驗收過程中,對於檢查項目有3處及以上達不到規範要求的,監理、工程部有權停止驗收,責令項目部整改,整改完成後再報驗。對於三次報驗不合格者,對項目部罰款1000元,三次以後每驗收一次,懲罰1000元。

2、 項目部必須設立項目質量負責人,以便監理、工程部在日常巡檢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項目部質量負責人,負責整改落實,做好過程控制,杜絕驗收時質量問題出現,爭取驗收一次通過。

3、 對於混凝土澆築實行混凝土澆築令,由項目部報監理,監理簽字後報甲方工程部,工程部同意後,才能進行混凝土澆築,如無甲方工程部相關工程師未簽字而澆築混凝土的項目部罰款5000元,未經監理和甲方同意,罰款10000元。澆築前除各項驗收必須合格,還有檢查安全施工措施是否落實,如有一項達不到要求。禁止混凝土施工。

4、 監理、工程部對於每次驗收檢查記錄整理歸類,每週對各項目部進行評比打分,第一名獎勵,最後一名處罰,每次500元。

5、 每月對各項目部進行綜合評比,包括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三方面,每次獎勵和處罰為2000元。

6、 每個單項工程施工時,由工程部組織方案審查和驗收標準,參加人員為工程部全部工程師,監理工程師,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各施工班組長。會議中,各相關人員對交底內容和驗收標準必須簽字認可,以樓棟項目部為單位。

7、 為了保證工程質量,減少質量問題造成的返工、窩工現象;每個分項施工前,項目部對施工班組全部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工程部相關工程師進行監督、旁聽。

8、 混凝土施工過程中項目部和監理做好旁站,工程部安排主管工程師值班旁站,項目部必須有專人負責。如夜間施工,甲方分管領導輪流值班。

9、 對於現場管理人員不足問題,要求施工單位必須有技術負責人,專職質檢員、安全員,三人必須持證上崗。監理公司安排兩名監理工程師負責驗收、巡檢、旁站等監理工作。

10、 工程部各工程師進行分工,責任明確到人,主管工程師負責所轄樓號的質量、進度、技術和管理工作,負責兩棟樓,負,由工程部制定現場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對於達不到要求的項目部進行處罰,做得好的項目部進行獎勵。

11、 工程部工程師每週形成周記,由工程師報工程部經理簽字後上報。

12、 分管工程師負責所負責樓棟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與監理、及相關單位對接及後期水電氣配套施工隊的對接,負責樓棟的質量驗收、方案審查、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後期分包隊伍與主體隊伍的協調工作,負責樓棟付款工程量的確認。

大家從以上措施中就可以看出來工程質量把控是很嚴格的,要通過層層檢測,每一項檢測都是極其嚴謹而且涉及到許多的相關人員,所以在工程項目開始之前就應該做好質量保證措施,以免影響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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