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主要問題的解決措施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工程質量始終是工程的第一追求,不僅因為工程質量關乎國家形象,更在於其對於使用者和相關人士的生命財產安全影響較大。在遇到問題時,需要及時解決問題。所以人們會詢問,工程質量主要問題的解決措施是什麼?對此,小編將會為您仔細解答。

工程質量主要問題的解決措施是什麼?

工程質量問題的分類:

(1) 一般質量問題:不影響建築物的正常使用,也不影響建築物結構的承載力、剛度及完整性,但卻影響美觀或耐久性。

(2) 嚴重質量問題:影響建築物結構的承載力、使用安全或嚴重的使用功能缺陷。[25]第2條

(3) 一般工程質量事故是指造成重傷2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下,5千元(含)以上的質量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千元的為質量問題,可分為一般和嚴重質量問題。第2條、第3條。

(4) 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設備毀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措施:

(1) 當發生工程質量問題時,監理工程師首先應判斷其嚴重程度。對可以通過返修或返工彌補的質量問題可簽發《監理通知》,責成施工單位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方案,填寫《監理通知回覆單》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後,批覆承包單位處理,必要時應經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認可,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

(2) 對需要加固補強的質量問題,或質量問題的存在影響下道工序和分項工程的質量時,應簽發《工程暫停令》,指令施工單位停止有質量問題部位和與其有關聯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時,應要求施工單位採取防護措施,責成施工單位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由設計單位提出處理方案,並徵得建設單位同意,批覆承包單位處理。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

(3) 施工單位接到《監理通知》後,在監理工程師的組織參與下,儘快進行質量問題調查並完成報告編寫。

(4) 監理工程師審核、分析質量問題調查報告,判斷和確認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

(5) 在原因分析的基礎上,認真審核籤認質量問題處理方案。

(6) 指令施工單位按既定的處理方案實施處理並進行跟蹤檢查。

(7) 質量問題處理完畢,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有關人員對處理的結果進行嚴格的檢查、鑑定和驗收,寫出質量問題處理報告,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存檔。

相比大家都對相關解決措施有了初步瞭解。簡單説,在發現質量問題後,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需要及時評估質量等級,並做好初步的補救方案。只有在這樣的處理後,有關工程才能繼續下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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