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項目負責人有什麼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一、小型項目負責人有什麼責任

小型項目負責人有什麼責任

1、聯繫項目的使用單位,提出項目的建設目的及相關功能要求;

2、參與設計方案的評審及設計單位的選擇;

3、參與項目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

4、參與項目施工單位的招標工作;

5、參與項目相關合同的簽訂;

6、聯繫有關部門,協助施工單位,落實項目的“三通一平”等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7、牽頭組織設計交底會;

8、配合監理單位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

9、配合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全程監控;

10、配合監理單位,落實項目的進度目標;

11、負責設計變更及經濟簽證的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報處裏核定;

12、參加每週工程例會,並及時與處裏溝通;

13、對每月工程用款進行初審;

14、參與工程中需經業主定質、定價的設備、建材的調研;

15、參加項目的隱蔽工程、主體結構及竣工驗收的質量檢查及評定工作;

16、督促與配合監理單位,完成工程決算的初審;

17、配合文檔管理人員將項目的竣工圖及技術資料整理、歸檔;

18、協調工程質保期內的質量整改工作。

二、項目負責人是什麼

項目負責人即是負責建設項目的管理者。項目負責人能聯繫項目的使用單位,提出項目的建設目的及相關功能要求,能參與設計方案的評審及設計單位的選擇。項目負責人要參與項目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

三、技術負責人工作範圍

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工作,負責整個項目的技術工作。

①編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計劃;

②編制材料計劃、包括月計劃、資金使用計劃;

③編制施工進度計劃;

④負責對土建、水電、綠化各分項工程的部位技術交底及施工工藝做法對下交底,並負責協調土建、水電、綠化的施工工序搭接的相互間的配合工作,土建、水電、綠化的施工員相互配合工作。

⑤負責對材料進場的核實,對施工隊已完成的分項工程量進行數量、質量驗收,並負責對進度、安全、質量、現場管理、成本控制的檢查工作。

⑥負責對整個項目的鋼筋下料審查、核對工作。

⑦負責對甲方監理、隱蔽工程、設計變更、工程增減的簽證工作。

⑧按公司的要求做整個項目的工程成本控制工作。

⑨負責工程技術資料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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