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類質量不合格起訴狀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建築工程類質量不合格起訴狀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建築工程質量不合格的處理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2)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司法解釋確立了工程質量高於合同效力原則,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驗收合格或者原驗收不合格但修復後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支付工程款,但修復費用應當由承包人承擔。無法修復和修復後仍然不合格的建築工程,無任何利用價值,只能剷除重建,嚴重背離發包人締約目的,讓其接受並支付工程款違背公平正義原則。施工合同當事人對建設工程是否合格存在爭議的,可以提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以鑑定結論為準。工程質量鑑定需要消耗時間,必將導致工期拖延,《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15將工期與質量狀況掛鈎:“建設工程竣工前,當事人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工程質量經鑑定合格的,鑑定期間為順延工期期間。”



    修復後仍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合同雙方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發包人投資付之東流,建築材料變成建築垃圾,損失包括投資、建材價款、勞務費、設備租賃費、貸款利息、對第三人賠償金等;承包人勞而無果,損失包括機械設備租賃費、工人工資、墊資等。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綜上所述,關於瑞安建設工程質量保脩金二年退還是否合法。上文已經詳細為您説明。若是在工程的施工完畢後出現質量問題的,相關負責人應當及時進行質量維修。保脩金的存在就是為了維護受用方的合法權益,各大建設工程在施工的過程中應當以質量為重點。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