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驗收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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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招標建設人防工程竣工後,最後的步驟也是最重要的步驟就是進行人防工程驗收,在人防工程驗收過程中也有一定的驗收程序,並且國家對此是有專業的驗收要求標準的。下面就是本站為您整理編輯的人防工程驗收程序和內容標準,供您參考。

人防工程驗收程序有哪些?

人防工程驗收程序有哪些

1、竣工驗收申報程序

(1)在參建各責任主體自驗自評合格的基礎上,建設單位提前7天向人防質監站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和驗收資料;

(2)人防質監站審查提交資料是否完整準確,並確定驗收時間;

(3)監督驗收;

(4)驗收合格後出具《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2、提交材料

第一冊

1、人防工程質量驗收申請報告(附件1)

2、人防工程戰時平面圖(A3白圖3張)

3、建設單位: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4、設計單位:人防工程質量檢查報告(附件2)

5、施工單位: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附件3)

6、監理單位:人防工程質量評估報告(附件4)

7、人防工程竣工驗收方案(附件5)

8、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自行驗收結論(附件6)

9、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記錄)表

10、人防工程基本概況綜合登記表(附件7)

第二冊

1、人防工程專項驗收申報表(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人防窗口領取, 備人防工程專項驗收用)

2、人防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記錄)表(含分項、分部、單位工程以及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的全套表格)

3、人防工程戰時、平時竣工平面圖(藍圖)

4、人防工程設計變更(聯繫單、修改圖等)(複印件)

5、人防設備訂購合同、訂貨清單及合格證(原件)

6、工程定位座標資料(複印件)

7、監理會議紀要

8、混凝土施工日記

9、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0、實體檢測資料

11、水泥、鋼材、磚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

12、材料構配件檢驗報告及合格證

13、砂漿試塊、混凝土試塊試驗報告

材料説明:以上資料除註明外均一式一份,第一冊材料提交後由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做為存檔材料,第二冊在驗收合格後返還建設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條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以及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

以上內容是人防工程驗收程序的具體內容,其中包括了人防工程竣工驗收的申報條件、申報的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還有竣工驗收的主要內容,其主要內容包括了人防工程中的細小環節的驗收情況,以及人防工程給水排水,防水、防火等部分的具體驗收細節。有這方面瞭解意向的讀者可以仔細參考閲讀,保障工程驗收的合格。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門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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