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理人員更換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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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結構工程施工階段,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不得擅自離崗,項目經理離崗須向總監理工程師書面報告,總監理工程師離崗須向建設單位書面報告,經同意後方可離崗。

總監理人員更換可以嗎?

總監理人員更換可以嗎?

一,可以更換總監理工程師。

二,項目經理及總監理工程師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變更後的資格不得低於原資格,並經建設單位同意。同一項目變更兩次(含兩次)的需報質量監督站。

地基處理和樁基工程檢測方案應在檢測前到質量監督站備案,未經備案的工程,不得驗收和隱蔽。

建築結構工程施工及施工質量達不到本《規定》要求的,不得進行優質結構、市優“金陵杯”的評選。質量監督站對實施過程中的不良行為應予以記錄並上網公示,情節嚴重需行政處罰的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監理工程師的主要職責:

1、施工準備階段

(1)根據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項目監理規劃,明確安全監理的範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2)對中型及以上項目和《條例》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3)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

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冬期、雨期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源:中華考試網

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

(4)檢查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上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的建立、健全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情況。

(5)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6)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是否與投標文件相一致。

(7)審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

(8)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2、施工階段

(1)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2)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3)檢查施工現場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

(4)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誌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並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

(5)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並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綜合上面所説的,總監理人員是屬於比較重要的人物,而且這種人物是一個項目裏面起到非常關健的角色,因此,要更換此人員的話一定要有一個合適的理由,而且還要找到一個比現在更優秀的人員才可以,所以,要更換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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