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中,遇到在投標有效期 - 特殊情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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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標有效期

工程建設中,遇到在投標有效期 特殊情況怎麼辦?

投標有效期是指為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在開標後完成評標、定標、合同簽訂等工作而要求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在一定時間內保持有效的期限,該期限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從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為要約人的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屬於要約。要約通過開標生效後,投標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為受要約人的招標人作出承諾,並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不得拒絕。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投標人必須對自己提交的投標文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投標有效期的作用

招標文件應當規定一個適當的投標有效期,以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和與中標人簽訂合同。”這是我國的法規對“投標有效期”作用的闡釋。人民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教授蘇俊認為“投標有效期”的作用不僅如此:“它一方面起到了約束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不能隨意更改和撤回投標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促使招標方加快評標、定標和簽約過程,從而保證投標人的投標不至於由於招標方無限期拖延而增加投標人的風險。因為投標人的報價考慮了一定時期內的物價波動風險,一旦超過投標人考慮的時間段,風險將大大增大。”看來,“投標有效期”對招標人和投標人雙方都起到了保護和約束的雙重作用。

投標有效期是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有效期,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起計算。招標文件應該規定一個適當的投標有效期,以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和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在原投標有效期結束前,出現特殊情況的,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但應當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因延長投標有效期造成投標人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補償,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除外。

三、投標有效期遇到特殊情況怎麼辦

一旦發生了特殊情況,導致評標工作無法在事先約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完成,應該如何處理?“在原投標有效期結束前,出現特殊情況的,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但應當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如是規定。

我們可以看到,投標有效期對招投標雙方都起到約束保護的作用,投標單位考慮到投標有效期不會隨意撤標,招標單位也會因期限約定而加快審核。如果出現了投標有效期特殊情況,那麼投保人可以書面形式申請延長期限,這樣更能保證招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瀋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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