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的左手食指骨折工傷幾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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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的左手食指骨折工傷幾級

工傷是常有發生的,發生的原因很多,但是導致的傷害的種類也是很多的。有的導致左手食指骨折,對這類的受傷需要通過一些科學的鑑定來認定左手食指骨折工傷幾級,然後根據工傷的等級標準進行合理的工傷賠償。因此,正確判斷工傷的級別對於工傷賠償是十分重要的,接下來,本文就介紹一些工傷等級的判斷。

一、法律規定的左手食指骨折工傷幾級

通常情況下都是十級傷殘。如果食指2—3個關節缺失的話就是九級傷殘。依據:《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鑑定》十級傷殘系列第12條之規定:全身各部位骨折傷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

二、司法鑑定規定

第十一條司法鑑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鑑定的委託。

第十二條司法鑑定機構接受鑑定委託,應當要求委託人出具鑑定委託書,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明,並提供委託鑑定事項所需的鑑定材料。委託人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託書。本通則所指鑑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鑑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鑑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鑑定資料是指存在於各種載體上與鑑定事項有關的記錄。鑑定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的名稱、委託鑑定的事項、鑑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鑑定要求等內容。委託鑑定事項屬於重新鑑定的,應當在委託書中註明。

第十三條委託人應當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材料,並對鑑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委託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鑑定意見。

第十四條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應當對委託的鑑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委託鑑定事項的用途及鑑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鑑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委託,應當予以受理。對提供的鑑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要求委託人補充;委託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六條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三、《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一)重傷

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二)輕傷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三)輕微傷

1、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

2、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3、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4、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5、外傷致指甲脱落,甲牀暴露;甲牀出血。

哪個部位受傷,受傷的傷害有多大都是在工傷鑑定的標準中進行了詳細的分類。當然無論是什麼受傷都是可以進行鑑定標準的,並且也會根據標準得到相應的工傷賠償的。因此大家也要非常重視工傷的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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