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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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區別是什麼

一、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區別是什麼?

勞動能力鑑定與傷殘等級鑑定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説,勞動能力鑑定是傷殘等級鑑定的基礎。從程序上來説,是先鑑定後評殘。從範圍來説,勞動能力鑑定範圍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鑑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鑑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鑑定。而傷殘等級鑑定相對來説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鑑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但對於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説,傷殘等級鑑定可以與勞動能力鑑定同時進行。

勞動能力鑑定也稱勞動鑑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鑑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鑑定問題。

二、申報勞動能力鑑定要準備哪些材料?

1、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繫人姓名及電話,並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繫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3、攜帶被鑑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複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後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鑑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並複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並複印件,審核原件保留複印件。

綜上所述,快遞員因工受傷的,應當儘快做鑑定以免耽誤賠償進程。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是有一定區別的。傷殘鑑定主要針對身體殘疾程度做出鑑定,而勞動能力鑑定的範圍更廣,還可以鑑定職業病。員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要到社保局下屬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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