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喪失的類型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7W

勞動能力喪失的類型有哪些

勞動者要是遭受了工傷或者患上了職業病的話,那麼此時多半都會造成一定勞動能力的喪失,因此很多時候我們看到作出賠償的時候其實都有關於這方面的賠償,但就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序不同,實際的賠償也是不同的,這就與法律中規定的勞動能力喪失的類型有關係了,那究竟勞動能力喪失的類型有哪些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勞動能力喪失的類型有哪些

根據勞動能力喪失的傷殘鑑定根據時間可分為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和永久性勞動能力喪失。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或疾病致使機體功能障礙,經一段時間的治療痊癒後,其勞動能力可以恢復;永久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造成的勞動能力下降或喪失,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治療仍不能恢復或僅能部分恢復。勞動能力的喪失根據其表現程度一般傷殘鑑定可分為四種: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損傷造成人體組織器官缺失、嚴重缺損或畸形,其受損傷的組織器官完全喪失或存在嚴重功能障礙而不能執行其應具備的功能,需有特殊的醫療依賴,需完全或大部分護理依賴,離開這種特殊的環境,受害者就會發生死亡或無法生活。例如,植物狀態、高位截癱、重症肌無力等。

(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損傷或疾病造成組織器官大部分缺失或明顯畸形,使受損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礙,需一般性醫療依賴及有時需要他人幫助,脱離這種環境有可能危及生命。例如偏癱、中等程度的智力低下、頻發性的癲痛等。

二、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有哪些?

(一)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外傷致人體解剖結構和生理功能損害,造成器官大部分缺失或畸形,伴有輕度功能障礙,生活能夠自理,能參加一般性勞動,對醫療等無必須的依賴性。例如一眼缺失、關節功能嚴重障礙等。

(二)小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外傷致人體解剖結構和生理功能損害,造成器官部分缺失或輕度畸形,伴有輕度功能障礙或無功能障礙,無任何醫療依賴。生活完全能夠自理,能參加大多數勞動,對某種專長勞動對功能有一定影響。例如一指缺失、踝關節功能輕度障礙,一耳聽力下降、一眼低視力等。

勞動能力喪失的類型來看,主要分為了兩種,即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在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中,還包括了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與小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在不同的情況下,很顯然勞動者遭受的損害是不一樣的,這就意味着對勞動者作出的賠償也是不同的。

熱門標籤